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传承与创新的关系

充分发挥财政对文化强国建设的作用

韩凤芹    202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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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提出和系统阐述,在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站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高度,明确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大任务,为新征程推动建成文化强国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如何全面、系统、高质量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仍面临一些挑战,笔者从财政助力文化强国建设的视角思考,谈几点看法。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文化强国建设中,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发挥好政府的保障和引导作用。我国文化体制尚处于改革转型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仍未完全厘清,政府公共事权与市场私人事权之间边界不清、相互交叉,一方面政府承担了一些本应由市场自行调节的事权,另一方面,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仍未完全明确。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文化既有意识形态属性,又有市场属性,但意识形态属性是本质属性。当文化的经济效益同社会效益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与此同时,也要鼓励创新文化产品的内容、表现形式、供给方式等,生产出更多“既叫好又叫座”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这就要求财政既针对文化产业的发展特性提供政策扶持,引导文化产业市场化改革,形成对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的带动作用,提高产业属性导向下的经济效益;又需要致力于强化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增强国民文化自信,提高意识形态属性导向下的社会效益。

  传承和创新的关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文化强国建设进程,需要统筹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一方面要传承弘扬中华文化,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主流价值观进行多维度、深层次的融合,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充分展现出来。另一方面要秉持开放、包容、平等的理念,积极开展同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不断丰富。以文化创新创造提升人的现代化,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相协调,推动人的现代化与社会的现代化相统一。

  推进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支持文化的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支持全国5万余个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按规定免费开放和提供公益性讲座、展览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持为脱贫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培养、选派文化工作者1.9万人,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但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差距依然较大。要继续加大中央对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促进城乡文化协调发展。同时,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转移支付资金更多向革命老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和服务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向特殊群体倾斜,支持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促进区域文化协调发展。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

  2022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但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短板弱项仍存在。为此,一是继续通过向博物馆、纪念馆发放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和向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发放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持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二是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功能融合,提高综合效益。三是持续加强国家重大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建设。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五是改进完善项目运行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用好绩效管理指挥棒,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推动文化数字化高质量发展

  财政要继续支持公共文化供给端数字化。支持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在文物、文化遗产中的应用,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推进文化产业链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打造公共文化产业数字化新业态、新主体、新模式,将中华传统文化元素融入数字中国建设。此外,加强规划指导和财政政策引导,健全公共数字文化标准规范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创新,努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推动打通各层级公共文化数字平台,打造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群,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服务网络,缩小城乡间的数字鸿沟。

  支持技术赋能高质量公共文化产品

  财政支持文化产业相关场景下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虚拟/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应用,重点关注文化产品互动化传播、沉浸化体验的技术应用系统。提高原创能力,运用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资源深度开发,借助网络视频、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产业形态,开发转化一批具有传统文化特色、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人文精神的高质量IP(即知识产权)。依托新技术、新规范营造健康的内容生产环境,对优质的原创作品予以奖励和扶持。

  (作者为民建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副主任、海淀区委文教一支部会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