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2009年01月06日
(2006年11月25日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第八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专门委员会作为参政议政的骨干力量、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和培养人才的主要平台,在民建市委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适应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新形势,适应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迫切要求,适应民建中央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专委会在履行参政党职能中的骨干作用,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进一步推动专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及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北京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发挥本会的优势和特色,积极促进首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和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专门委员会工作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原则;坚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执政党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原则;坚持组织会员、团结会员、发挥广大会员作用的原则;坚持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
二、进一步明确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主要任务
民建北京市委专门委员会是在民建市委领导下,为民建市委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服务的非职能性机构,集党派理论研究、经济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研究于一体,具有专业性、研究性、咨询性的特点。
专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在民建北京市委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专业和人才优势,围绕民建市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民建市委提供调研成果。
2、充分发挥民建的界别优势,围绕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民建市委参考,为在各级政协提出提案做准备。
3、围绕民建中央、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和北京市政协布置的调研任务,每个专委会每年确定一至二个重点调研课题,重点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并写出调研报告。
4、开展多党合作理论、统一战线理论和参政党自身建设研究,明确新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指导会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5、积极开展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要把委员在工作和生活中了解的第一手信息材料和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信息,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反映上去,在各级党政机关的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
6、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支边、助学活动,为各界群众提供具有党派特色的服务。
7、要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发现人才,吸引人才,推荐党外知识分子和其他优秀人才加入民建。要创造条件,在工作中锻炼人才、培养人才。
8、协助民建市委组织专项大型活动。
9、完成民建市委交办的临时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对专门委员会的领导,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专门委员会是民建北京市委发挥会员作用的重要形式,是广大会员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应引起全市各级民建组织的重视,尤其是各级组织要真正把专委会的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之中。民建市委主委会议和常委会议要审议专委会的工作计划,指导专委会的工作和活动;要听取专委会的工作汇报,检查重要工作进展,统筹解决专委会工作中的问题。要建立平台,推进专委会的工作交流。建立定期的工作会议制度,推动各专委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要进一步推进专委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要发挥好市委机关服务的纽带作用,为专委会配好秘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要加强专委会的组织建设,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既要考虑会员的专业情况,又要平衡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结构,既注重理论研究又注重实践经验。
1、民建市委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由主任委员会议研究后提请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2、建立副主委分管制,每个专门委员会由一名副主委具体分管。
3、专门委员会的主任由市委常委担任,主任人选由主任委员会议研究,提请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4、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人选由各专门委员会主任提名,主委办公会研究后提请主任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并向常委会议通报。
5、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人选,经会员本人申请,各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6、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可随时增减委员人数,必要时也可聘请会外的专家作为顾问。
四、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队伍建设
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专门委员会队伍建设至关重要。各专门委员会要努力发现人才、聚集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充分发挥会员的专业特长,努力使专门委员会真正成为联系会员的桥梁、参政议政的平台、汇聚人才的基地、发挥作用的舞台。每个专门委员会都要从队伍建设入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专门委员会成为团结战斗的集体,为民建市委各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各专门委员会都要建立以发挥作用和提供成果为导向的用人机制。要以参政议政意识强、能力高,专业领域造诣深、影响大,社会责任感强、热心会务工作为专委会负责人和委员的选择标准。要将参政议政作为专委会及委员的重要考核指标,将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作为基本组织要求,使专委会能涌现更多参政议政积极分子。要优化组合,充分挖掘会员中的人才,调动各领域专家的积极性,合理地搭配专委会委员的专业、年龄结构。要进行动态调整,通过换届、届中调整和平时充实,不断补充新鲜血液,使专委会的人员构成适应专委会的职能,保证专委会有效地开展工作。要把民建市委和各基层组织的干部培养、使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与专委会的建设有机结合,制定有关制度,加强专委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提高委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积极性。要加强对专委会工作骨干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思想建设。各专委会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组织委员和所联系的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一战线、民主党派工作的各种理论和知识,不断更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新知识。
要加强作风建设,在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工作氛围。专委会的负责人和全体委员,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倡奉献精神,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勇于创新的精神。要推进专委会的工作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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