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市委宣传处开展第二期处室内业务学习交流

郝晓晨    2020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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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6日,民建北京市委宣传处进行第二次处室月度学习。学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一是集体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并结合司马红主委在民建北京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6月6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明确在今后工作中,要在凝心聚力中持续发挥作用,深入推进制度自信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不忘合作初心 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坚定全体会员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是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求是》署名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颁布实施民法典意义重大,在今后工作中要按照党中央要求,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

  三是按照民建市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集体学习了《民建北京市委机关应知应会政务名词手册》,结合“七大战略”“三个法宝”“四不两直”“七有五性”等《手册》中的政务名词进行了交流讨论。通过学习,处室成员一致感到《手册》编排合理,条目清晰,实用性强。通过逐条朗读、穿插讨论的学习方式,大家做到应知应会,牢记于心。

  四是学习了《文字工作者必读:常见错字例证》,对常见易混淆字词如“订”与“定”,“度”与“渡”,“爆发”与“暴发”等的使用规范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

  目前,月度学习已成为宣传处强作风建设、强业务能力的有效抓手。今后,宣传处将一以贯之,以持续学习促进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崔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