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瑛:浅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民主党派参政价值观
(作者系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博士,民建中国社科院支部主任) 2011年01月05日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决策,中共十七大首次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纳入报告中,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报告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重视。可以说,这既是重大的实践问题,也是重大的理论问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当代中国社会的本质规定、必然趋向和大多数社会成员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其中,人们对美好政治生活的构想及其向往也必然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下面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民主党派参政价值观之间的关系与作用,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民主党派参政价值观的关系
一个社会的价值观是多元的,核心价值观却是惟一的。核心价值观是一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灵魂,从深层次稳定恒久地影响着个体或群体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和价值实践。历史反复证明,只有先进的社会核心价值观,才能引领和促进社会进步。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之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立足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价值认同系统,它涉及政治、文化、思想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根基,是激励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维系全民族团结奋斗的精神纽带。它是由一系列内涵明确、联系紧密的社会主义基本价值思想、价值理想、价值精神和价值观念构成的整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涵盖了理论价值观、政治价值观和道德价值观的内容。其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其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其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其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其基础。
政治价值作为价值的一种,是体现政治主客体关系的范畴,客观的政治价值反映在政治主体的思想观念中,就形成了主观的政治价值观。民主党派参政价值观就是民主党派成员在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对政治客体的作用、意义的总观点、总看法,它是政治主体在长期的政治生活、政治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关于政治行为、政治关系、政治现象等所具有的意义的相对稳定的认识。这种认识以观念判断或是理论的形态表达了主体的政治情感、政治愿望、政治态度、政治选择、政治理想和信念。在当代中国现阶段,民主与公平的参政价值观成为各民主党派所普遍认同和追求的政治目标和政治状态,是评价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的基本标准的主导政治价值观,因而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民主与公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范畴
民主、公平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观。其中,民主表征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特别是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的要求。公正表征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于政治伦理规则的要求。因而,民主与公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范畴。
首先,马克思主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思想,民主与公平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题中应有之义。众所周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重要转变是从革命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变,将民主的理想升华为共产主义理想,民主在他们的政治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同时,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平是人类社会的崇高境界,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首要价值所在。只有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的公平社会才是未来理想的社会。马克思主义的创立使人类社会的公平思想第一次建立在科学的现实的基础之上。
其次,建设一个民主与公平的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重要追求。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既是对人民民主价值和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也是对社会主义价值和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同时,公平是对制度体制的价值判断,因此,好社会、善治社会的首要价值就是公平。社会主义不同于人类历史上其它的社会形态,就在于社会主义能够为人的自由提供基本的条件,其表现就是共同富裕。
再次,民主与公平既是当今中国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主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体现。民主是人类追求个体解放,获得人性全面发展的理想目标,体现着人的类本质的内在规定。民主是人性的表达方式,其丰富的价值意蕴在于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的权利,并提供与这种尊严和权利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公平作为调节各种社会政治关系必不可少的准则之一,要求人们履行应尽的政治道德义务与享受应得的政治道德权利对等相称。人类要想过一种优良、幸福的生活,就有必要运用公平的道德观来维持社会关系的和谐。
三、民主党派坚持民主与公平的参政价值观,
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价值观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和驱动作用。政治价值观则是政治主体的行动指南,作为参政党成员,其政治行为背后必然体现着民主党派的参政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不仅决定了民主党派的政治取向和目标,而且对其代表的一定社会阶层成员起着影响和导向作用。因此,民主党派坚持民主与公平的参政价值观为行为主体的政治行为提供道德支持和道德凝聚力,是参政党政治行为的精神动力和方向保证,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社会价值观的矛盾和整合问题。不断加大的贫富差距使社会中的困难群体产生了不公平感,进一步加剧了他们心理上的不平衡,使社会稳定存在潜在危机,并导致社会不和谐因素的滋生。这种由不公引发的不平衡心理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最大隐患。
从政党利益而言,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利益诉求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始终落脚在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之上。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鲜明的体现了对民主、公平价值和现代政治文明的执政追求。同时,民主与公平也是社会主义参政实践最为根本的伦理要求。民主与公平,实质上就是体现多数人的意志、愿望和利益,从而民主、公平的政治制度下的社会治理,就是要以大多数人的意志、愿望和利益为价值取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就必须始终把人民、人民利益、人民诉求作为参政议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一切为了人民”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宗旨。因此,民主党派参政应当强化对人民的情感认同,必须忠实于人民,树立“参政为民”的情怀。而“参政为民”,就是要就民众关心的普遍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参政, 关注的重点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 而不是一些细微琐碎之事,必须要抓住民众反映普遍的问题和关系国家长远发展的大事。
民建成立之初,以民主和建设为政治宗旨,发表了《民主建国会成立宣言》,提出了“世界要和平、国家要民主、经济要发展、社会要公平、教育要普及、文化要繁荣”等政治主张,充分体现了民主与公平的政治价值观,这些政治主张在60多年后的今天仍然具有极其深刻而重要的现实意义。新中国成立后,随着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民建提出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逐步形成了“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行动纲领,从而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树立了明确的社会主义参政价值观。此后,民建的各个历史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关心帮助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有所新贡献。作为新时期的民建会员,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的优良传统,坚持自我教育,树立自觉学习的精神,“要创造性地学习、创造性地工作”。通过学习讨论,在思想上逐步达到统一,从而使民建全体会员的思想达到更高的一致。实践充分证明,只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强化民主与公平的社会主义参政价值观,民主党派才能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中保持正确的方向,才能充分发挥好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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